海南省构建科研诚信体系 营造良好科研生态环境
来源:科技部 日期:2022-12-31
海南省科技厅进一步健全科研诚信体系,加强全流程信用监管机制建设,增强科研单位科研诚信意识,营造良好科研生态环境。
一是建立健全科研诚信系统。海南科研诚信系统已于2021年上半年建成并投入使用,直接进入系统页面(http://kycx.hainanhl.com/main)即可查询、报送诚信信息和进行信用修复、异议申诉等,诚信主体填报时输入名称即可自动选择已有的基础信息(限于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已有相关信息的情况),涉及科研诚信相关政策文件一站式备齐供下载查阅。
二是规范诚信信息管理。海南省科技厅和省社科联联合印发2022年7月1日起施行的《海南省科研诚信信息管理暂行办法》,规范了全省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科研诚信信息的管理、归(采)集、记录、信用修复等,明确了良好和失信信息主体的激励与约束措施,实现了科研诚信信息管理的全省统一标准,目前已记录良好信息55条,失信信息5条。
三是加强诚信信息应用场景。为进一步在重点研发专项、自然科学基金专项等研发类项目申报、立项、实施、验收中加强科研诚信审核和考量,发挥科研诚信在支撑科技管理工作、营造宽严相济监管氛围、净化科研生态环境等方面的积极作用,海南省科技厅于2022年8月1日印发了《海南省省级财政科技专项项目诚信信息运用暂行办法》,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个人进行约束和限制,探索对失信信息主体约束措施贯穿于科研项目管理全过程;在项目申报环节限制失信人员申报项目,禁止严重失信主体申报项目;在项目立项环节降低失信主体专家评定等次或综合评价排名,在项目实施环节加强失信主体监管力度;在项目验收环节严格考察任务完成情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