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北省出台《落实〈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〉 的若干措施》

来源:河北省科技厅      日期:2019-07-17

近期,河北省科技厅、省委宣传部、省科协、省教育厅四部门联合印发《落实〈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〉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措施》),激励和引导全省广大科技工作者追求真理、大胆探索、勇于奉献,营造良好的科技创新环境。

《措施》提出要健全诚信管理制度。明确省级科技计划各类科研合同(任务书、协议书)要约定科研诚信义务和违约责任,项目承担单位严禁将科研任务转包、分包,严禁随意降低目标任务和约定要求,严禁以项目实施周期外或不相关成果充抵交差。

《措施》要求加强科研道德建设和学术成果管理。对短期内发表多篇论文、取得多项专利等成果的,要开展实证核验,对未经科学验证的现象和观点,不得向公众传播。科研人员在论文等科研成果发表后1个月内,将所有原始数据资料交所在单位统一管理、留存备查。

《措施》强调要防止和反对科研领域“圈子”文化,营造纯洁干净的学术科研环境。在科技项目、奖励、人才计划和院士增选等各种评审活动中,加强对各相关主体履职尽责和任务完成情况的监督评估,建立制度机制,抵制各种人情评审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