杭州市科技局《关于开展科研领域论文造假专项治理》的通知
来源:杭州市科技局 日期:2020-07-02
杭科资〔2020〕82号
各区、县(市)科技局,钱塘新区经发科技局,市各有关单位:
为加强科研诚信建设,集中治理科研领域论文造假突出问题,根据中央文明委《关于集中治理诚信缺失突出问题 提升全社会诚信水平的工作方案》、省委办、省府办《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弘扬科学家精神的实施意见》文件精神,我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科研领域论文造假专项治理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专项治理范围
本市辖区内的科研企事业单位、科技中介机构、科研人员等科技活动主体,在参与各级财政科研活动过程中存在的剽窃、抄袭他人科研论文,在论文撰写中伪造、篡改研究数据、研究结论,购买、代写论文等学术不端行为。
二、专项治理期限
治理期限自2020年7月1日开始,至2020年9月30日结束,此后进入常态化管理。
三、专项治理程序
本次专项治理的举报受理、调查处理及申诉复查,严格按照《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(试行)》(国科发监〔2019〕323号)文件精神执行。
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在专项治理范围内的论文造假问题,均可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,举报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:一是有明确的举报对象;二是有明确的违规事实;三是有客观、明确的证据材料或查证线索。鼓励实名举报,不得恶意举报、诬陷举报。举报的单位或个人请注明真实身份,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。以单位名义举报的,请在举报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;个人举报的,请在举报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,提供有效身份证明。
四、举报受理电话及通信地址
举报受理电话:0571-87060403
举报受理邮箱:xp@hznet.com.cn
通信地址:杭州市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C座1205室
资源配置与监督管理处
邮政编码:310026
杭州市科学技术局
2020年6月28日